摘要
国有企业在红筹上市过程中出现子公司之间物业产权界限不清晰、缺少物业产权证明文件等问题,影响了公司上市的进程。对于国企自有物业产权的瑕疵,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企业必须把划拨土地转化为出让土地或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对办理不了产权证明文件的物业则坚决予以剥离。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如现代产权制度的确立是国企红筹上市的基础条件、应确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国有企业红筹上市必须注重解决物业法律问题等。
出处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08年第2期44-45,共2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Jina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