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促进人权发展是联合国的基本目标之一,联合国秘书长在1997年把人权问题列为联合国的核心活动之一。其实早在1946年,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之前,《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开篇就有了如下的开场白:本组织法的签约国以联合国宪章为依据,宣告下列各项原则为各国人民幸福、和睦与安全的基础。健康是身体、精神与社会的全部美满的状态,而不仅仅是免去病痛或残弱。享受可能获得的最高健康标准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不应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及社会条件而有所区别。
出处
《中国执业药师》
CAS
2008年第8期48-50,共3页
China Licensed Phar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