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律师法》赋予了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对检察工作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挑战。职侦工作如何更好地落实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应对挑战,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尤为关注、不容回避的话题。律师"三权"对职侦工作会带来什么影响?职侦工作该如何应对律师"三权"?这些都是当前需要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
出处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2008年第S1期235-237,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West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