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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况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如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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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8月31日,A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某财务公司借入资金100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从即日起为一年期,年利率12%,到期还本付息。此前,A公司已先后从两家商业银行借入了两笔同样性质的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一笔是本年3月份从农业银行借入的150万元,利率8.50%;另一笔是本年6月份从工商银行借入的80万元,利率4.78%。
作者 黄国俊
出处 《税收征纳》 2008年第8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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