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如何预防控制货盗案件,是各地铁路部门时常探讨研究但又未有效控制的问题。除犯罪本身的社会原因和直接原因以外,货盗犯罪始终难以有效控制与铁路尚未完全市场化,管理上无法实现责任到人的体制以及制度设置不合理和不完善也有很大关系。货盗案件防控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从基础性、防范性、针对性三个层次上设计架构。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5期93-103,共11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
基金
公安部2007年公安理论与软科学项目"铁路货物盗窃犯罪案件研究"(2007LLYJTDGZ09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