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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新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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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常见问题1减免税货物在国内法人间转让并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不必全都计算折旧、补缴税款。《办法》关于减免税货物的转让,重点规范了以下几种情形:1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
作者 王嘉
机构地区 海关总署政法司
出处 《中国海关》 2009年第2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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