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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预收电费不属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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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案例简介2008年4月16日,某县工商局向供电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定: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该供电公司向用电客户收取预付电费712000元。
作者 荣成
出处 《大众用电》 2009年第2期5-7,共3页 Popular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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