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成都探索突发公共事件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成都市2007年出台的《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和及时报告的原则,并按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分别向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及时报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充分发挥全体物业服务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的作用。
作者 李永青 苟强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9年第3期58-59,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