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3年"非典"突发与平息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将近有200多名官员因重大责任事故、恶劣违法事件而引咎辞职或遭严厉处分,一场"问责风暴"席卷全国。所谓政府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随着政府问责制的实施推行,建立"责任政府"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作为"责任政府"基础的政府问责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及解决。
出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150-151,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