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蹈的创作过程是个不断创造和重建的行为过程。任何所谓停滞性的"发现"观都是对舞蹈创作的一种误读和误导。舞蹈一旦被发现,即意味着被改造,被创造和被重建。本文旨在探讨谢克纳的表演行为四个模式及其在印度查乌面具舞和婆罗多舞中的运用,以及谢克纳对印度舞蹈权威阿苏多什·巴塔查雅的"发现"理论和卡比拉·瓦茨雅扬舞蹈理论的缺陷和误导进行的批驳。谢克纳强调印度查乌面具舞和婆罗多舞的发展变化始终都遵循着表演行为四个模式中的两个模式发展着,将来也会这样发展下去,且任何舞蹈都会遵循这四种模式中的某个模式规则性发展。
出处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54-58,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Dance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