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的娱乐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像斗鸡、斗鱼、斗蟋蟀、斗鹌鹑、斗狗、赌博、听戏、喝茶、看猴戏、看杂耍等等,都属正当的娱乐范畴。至于文艺演出,正统的,大都出于教坊。当然,教坊也兼搞一些三陪之类的事儿。教坊除了少数行政管理人员,不少董事长或总经理都是女的。她们过去也是演艺圈的演员或者三陪小姐,后来年岁大了,人老色衰,不值钱了。于是,就个人花钱,承包某一“院”挣钱。这样的领导,不叫老板,都叫“妈妈”。这样显得近便些。如果当代的三陪小姐,管女老板叫“妈妈”,就很不像话!公安局绝对予以打击取缔。可那时候就这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