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所有权主体内涵界定不清、经营权弱化等弊端 ,阻碍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对之加以改革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任务之一。作者认为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 ,国有化、私有化都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使用的制度。把农地使用权规定为物权性权利 ,用物权的方法 ,调整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为了更好保护农户利益 ,必须弱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也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
出处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0年第S1期110-112,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