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的迎面走来,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于培养和造就我国21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时刻,创新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旋律。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①。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公安院校是培养未来公安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的摇篮,实施公安创新教育就是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按照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创新知识的传授、创新素质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掌握现代公安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创新意识和警务创新能力的公安民警。 一、创新和创新教育 本世纪初,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洛伊斯·熊波特( 1883-1950年)首次提出了“创新”概念。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理论与实践,人们对“创新”概念的理解已经泛化,并广泛应用于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发展研究中。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灵魂,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一种潜能。创新...
出处
《公安教育》
北大核心
2000年第9期14-1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