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现转发给你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处理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民事。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0年第7期41-41,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