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之后,我国养老保险工作顺应实际需要,开始在改革中探索前进。80年代中期以来,逐步确立了实行方式多层次、筹资多渠道、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等重要原则。进而迈出了3个重要步伐:一是1984年到1991年,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发挥互济作用和保障功能,均衡企业的费用负担,并提高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二是1992年到1995年,借鉴国际经验。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0年第7期9-11,共3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