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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职守走失后死亡不算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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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 我单位下属水运公司职工,在船舶重载停港值班时,擅自离开岗位,上岸游玩走失,我们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打听均未见人,登报寻找也无消息。此事发生在1994年4月。1996年10月,法院宣告其失踪;1999年10月宣告其死亡。能按266号文第十二条的规定按因工死亡处理吗?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0年第9期45-4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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