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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普法工作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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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后,各省市普法工作普遍得到加强,不少省市相继成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办公室、领导小组等机构。值得肯定的是,经过各级普法部门的认真工作,各界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某些地方仍有不少干部群众法律知识甚少。我们必须改革以往法制宣传及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学法懂法而用法守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因此,为大幅度提高全民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改革普法工作方法势在必行。一、不同工作岗位应分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改革开放20年来,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有310多件,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有750多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达5300多件。如此庞大的法律体系。
作者 向淳
出处 《江苏政协》 2000年第4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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