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政府组成人员座谈会制度,是在认真总结人大代表与市长对话会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探讨和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自1992年至今已实行了7年。1989年10月和1991年10月,我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人大代表与市长对话会,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和副市长,以及市政协、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在1991年10月举行的对话会上,15名人大代表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社会治安。
出处
《中国人大》
2000年第3期22-23,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