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其一是"一府两院"提交的议案、计划等抽象行为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后,发现有违法失当的,予以否决、撤销。这是一种直接处理的方式,但就人大与"一府两院"的相互关系来说,人大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是一种防范性的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预先禁止违法不当的抽象行为产生,只能起事后监督,后发制人的作用。加强对违法失当抽象行为的处理,关键在依法审查。一项抽象行为的产生,总是与某个地区、某个时期、某个领域带全局性、中心性的问题相联系的,这就要求审查主体能够统观全局、胸中有数。审查主体在依法审查时,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把关、法不容情。
出处
《中国人大》
2000年第7期39-39,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