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资进入的另一种形式是设立独资运营企业。调查显示,约3/4强(75.5%)的被访者表示允许外资设立独资运营企业,其中绝大部分(58.4%)的被访者表示应限制外资企业数量,17.1%的被访者表示不应限制外资企业数量,其余人群除13.8%说不清楚,8.1%持无所谓态度外,仅2.7%的被访者认为不允许外资设立独资运营企业。这与外资进入合资企业及其限制的认同基本一致。事实上,中美WTO协议中,我国政府并不允许外资设立独资电信运营企业,消费者这种与政府看似矛盾的态度主要源于本身出发点的差异。
出处
《互联网周刊》
2000年第12期35-35,共1页
China Internet W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