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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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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营造适合市场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法制环境?笔者认为必须解决如下几个问题。(一)确立机会均等的原则。机会均等是指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井在竞争中享受同等的待遇。我们知道,市场的发育和成熟,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是在充分的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形成的,要实现充分的自由竞争,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机会均等。现阶段我国市场主体的成份十分复杂,有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份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生产者、经营者的地位事实上是不平等的,竞争机会也是不均等的,甚至有些地区和部门还在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扶持或限制市场主体进入市场。这与市场经济的规律是背道而驰的。要实现机会均等,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作者 李国锋
出处 《南方论刊》 2000年第Z1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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