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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作为 百姓能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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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赋予了我国公民“民告官”的权利。面对政府的不合理决定,或因不满于政府的决定,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拿起行政诉讼这个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政府部门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或不及时进行处理,那么对这种政府“不作为”行为该怎么办 ?很多人往往无可奈何,或者到上级政府上访。其实您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因为法律已有规定——政府不作为
作者 罗显孝 天平
出处 《乡镇论坛》 2000年第11期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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