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为适应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理顺清江开发项目的产权关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湖北省人民政府于1995年8月批准成立了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授权公司作为湖北省在清江流域开发的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 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公司是全国首家以企业形态组建的流域开发投资主体,是省人民政府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第一个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成立五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及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济实力迅速扩张,呈现出持续。
出处
《政策》
2000年第12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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