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是否有效和抵押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是关系着抵押权人和企业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在我国目前相关法律对此规定不甚完善的情况下 ,本文提出认定以划拨方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效力 ,应该因事而异 ,不能一律认定有效或者无效 ;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 ,但属于破产财产中的特殊财产 ,在分配破产财产时应将抵押财产与其他破产财产区别开来 ,从而确保抵押担保的优先权。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3期60-61,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