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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大陆企业如何间接在台湾参与申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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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听说台湾允许祖国大陆公司占20%以下的外资或港资企业在台湾投资申办公司,不知手续如何办理? 答:应备齐有关材料(尤其是证明大陆资金只占20%以下的材料)向台湾“经济部”商业司第一科申请认许,经认许给予认许证后,再向在台湾境内设立分公司所在地的省(市)政府建设厅(局)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之后,始得在台湾境内营业。
作者 李梦舟
出处 《两岸关系》 2000年第6期41-42,共2页 Relations Across Taiwan Stra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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