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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在法律规定上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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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主席的职能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这就是说,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只负有"联系、组织、反映"的职能,起着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的作用。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0年第5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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