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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长把检察长推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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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水冲的就是龙王庙。1999年8月初,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后任法纪局局长)张天富到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本院检察长李云涛经济犯罪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他出示的第一份材料是自己的身份证明:首页是自己的照片,接着是个人基本情况和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持枪证、驾驶证及人大的任命书复印件。举报引起了黑龙江省委的高度重视。
作者 郭毅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0年第5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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