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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搞好新时期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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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意味着法律向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和层次的扩张和渗透,法律不仅是人们行为的准则,而且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备知识和技能,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讲,更是实施正确有效领导工作的手段。尤其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领导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切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一。
作者 任宏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0年第10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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