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告:广东省南海市邮电局。 法定代表人:邓镜源,局长。 委托代理人:邝晃煊、姚炽林,南海市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崔立新,男,1951年7月8日出生,住南海市黄岐教师楼D座702房。 委托代理人:杨羡玲,系崔立新妻子,住址同上。 原告广东省南海市邮电局因与被告崔立新发生欠付电话费纠纷,向广东省南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0年第2期68-69,共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