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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国企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 推动国有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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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必须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一、要正确地理解和实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不动摇。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指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作者 杜元会
出处 《福建理论学习》 2000年第3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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