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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二次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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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更加有效地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于今年7月11日下发了《关于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实行"二次反馈"制度的意见》。"二次反馈"制度规定:承办单位在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后,3个月内必须答复办理结果。答复时,要在答复首页注明办理结果"类别"。即 A 类:建议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B 类:建议提出的问题正在进行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C 类: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只能作出说明、解释的。代表们在收到答复后。
出处 《人大建设》 2000年第9期19-19,共1页
关键词 代表 答复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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