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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委员长谈做好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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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9日,李鹏委员长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常委会在工作中始终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定要在人大工作中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同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常委会要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一定要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
作者 李鹏
出处 《楚天主人》 2000年第5期1-,共1页
关键词 行政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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