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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岂能“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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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法办案,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顺利、正确实施。作为案件承办人,一方面要保障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为之挽回损失,另一方面,要对违法乃至犯罪者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指控或予以制裁。这里不存在有自身或者小团体利益的介入。然而。
作者 曾亚波
出处 《楚天主人》 2000年第3期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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