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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席上的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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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子 原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手握批捕、起诉大权的副检察长、政协海口市第十届委员王德伟,乱挥权杖徇情枉法,徇私枉法,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万元。此案震动椰岛,倍受世人关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本着在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秉公执法,不姑息养奸,痛下次心割掉自己队伍中的“毒瘤”。 2000年9月5日上午8时许,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已座无虚席。经过一天开庭审理,审判长庄严地审判: “被告人王德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作者 江舟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0年第12期36-39,共4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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