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五次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0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翻印发给你们。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做好我省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0年第6期24-2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