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前身为GATT,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谈判在经历了13年的风风雨雨之后,日前终于迎来了黎明的曙光。
对于中国的证券经营机构来说,WTO将给它们带来国际竞争者。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市场准入原则,中国一旦加入WTO,中国的证券业就将对外国开放,外方成员国将被允许在中国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并逐步扩大经营范围。这里需要澄清的一个概念是,开放国内的证券业与开放国内的证券市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允许国外证券公司参与国内证券业务,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归WTO管辖,后者指允许国外投资者自由买卖国内证券,属于资本流动范畴,归IMF管辖。……
出处
《决策咨询通讯》
2000年第3期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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