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及其特别立法刍议
出处
《行政与法》
2000年第6期64-,共1页
Administration and Law
-
1王晓青.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法律地位[J].黄冈师专学报,1999,19(1):21-22.
-
2耿兴君.浅谈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如何做好对破产清算组的指导工作[J].山东审判,1998,15(3):23-27. 被引量:1
-
3周闻达.论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法律地位[J].政治与法律,1993(5):53-55.
-
4张春艳.论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J].法制与社会,2008(19):76-77. 被引量:1
-
5张善秀.浅议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J].潍坊学院学报,2004,4(5):111-113.
-
6藏继庸.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公民申诉案件应负有监督之责[J].法学杂志,1992,13(3):21-21.
-
7于海涌.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法律地位[J].政法学刊,1996,13(3):75-79.
-
8于海涌.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法律地位[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1996,23(4):63-66.
-
9袁利芳.浅议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J].法制与经济,2013,22(19):77-78.
-
10吕之兴.《宪法学教程》学习中的几个问题[J].求知,1996(7):4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