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机构危机处理法律进路的逻辑起点是金融市场中的非理性因素,在经济全球化凸显的情形下,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形势,我国金融机构危机处理法律进路必须从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展开,应当在全球化思维的导向下围绕金融机构危机处理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两大板块,着力以后盾保障、救济保障、事前保障以及事后保障等四个环节为法律进路。
出处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92-95,共4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03CFX019)“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