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个文明、健康的社会中,"群"(社会)对"己"(个体)的评判会对"己"的行为产生很强的约束力,从而使"己"调整自己的行为,向着社会公认的价值、是非标准靠拢;同时"己"对"群"的这种评价越敏感、越迅速,则越能强化"群"的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如此便形成了"荣辱"观的"群己"良性互动。实践证明,仅靠"教化",荣辱观难以树立,因此,从"群己"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入手,确保荣辱观树立应是一个根本性的选择。
出处
《潍坊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96-98,共3页
Journal of Weif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