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和鼓励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2009年至2013年国家将对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为使新闻出版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切实享受国家的这一优惠政策,新闻出版总署最近下发了新闻出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
出处
《印刷质量与标准化》
2009年第1期8-8,共1页
Printing Quality & Standard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