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高度,作出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垦企业纳入当地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决定,从根本上解决农垦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2003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农垦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各地要将农垦企业纳入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4年第7期12-1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