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高速发展、竞争激烈的信息时代,商业秘密对于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来说都具有决定意义,各国亦十分重视对其的保护,但基本都是事后救济。而美国的"不可避免泄露和使用"原则则是从事前来防止侵权的发生,对此,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和借鉴。本文即从商业秘密事后救济的缺陷入手,提出了对于商业秘密保护事前防止的必要性,即美国的"不可避免泄露和使用"原则,详细回顾了它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最后再结合我国的相关立法现状,分析将其引入我国应注意的问题,旨在使其能服务于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实践中去。
出处
《社科纵横》
2008年第1期73-75,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