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法制建设的步伐在不断加快,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培养复合型人才已经成为高等法律教育的主要方向。但是人们发现传统的单调刻板的理论框架式和学院式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为此,各高校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提出各种新的培养模式,但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本文从中国法律教育现状出发,分析了目前各种培养模式的缺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培养模式。
出处
《社科纵横》
2008年第10期66-67,共2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2007年甘肃政法学院教改重点资助项目"复合型
应用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