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两汉社会,宗法相对衰落,宗族联系较弱、规模小;礼教并未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发展成为严格的社会规范,不少妇女在社会上抛头露面,从事一些并非专属女性的工作。同时汉代统治者为了增加赋税,提倡和鼓励小家庭,因此当时的家庭形式多为核心家庭。在这种以夫妇为主的小家庭中,妇女多方位投入了生产劳动,她们的劳动不仅仅是无偿的家务劳动,而且也同男人一样创造劳动价值。
出处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35-37,共3页
Journal of Lanzhou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