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向行事低调的深圳华为公司,最近做了一项重大决定--华为公司包括老板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8年的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再与公司签订1年至3年的劳动合同.这被媒体称为"辞职门事件".类似做法的还有沃尔玛,沃尔玛中国区将近100名员工突然被辞退,占到该企业全球裁员人数的50%.有相关人士指出,沃尔玛在新劳动法实施前裁员,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国内企业名目繁多的裁员运动正在汹涌而来,"华为"不是开篇,"沃尔玛"也不是终结.新劳动法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但在现有国情下,新劳动法第"十四条"将给像华为这样的创新公司带来过重的责任压力,华为会陷人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的"两难"境地.……
出处
《时代文学》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154-15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