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侦查与大众传媒本处于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性质的职能。但在民主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大众传媒的普及和公众知情权的强化,直接导致其与刑事侦查不可避免地发生关系,侦查与传媒的冲突也在所难免。其冲突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传媒泄露侦查秘密,干扰侦查工作;过度报道诱导犯罪,影响公众安全感;报道颠倒黑白,影响社会认知;暴露案件相关人身份,严重侵害人权;批评指责侦查部门,丑化警察形象等。冲突的原因存在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但无论二者如何冲突,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民主人权进步的表现。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59-63,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