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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人事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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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劳社[2009]30号各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根据省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鲁政发[2009]16号)精神,为鼓励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的不利影响,稳定就业局势,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
出处 《山东劳动保障》 2009年第7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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