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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实施“就业伙伴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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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劳社[2009]33号各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一系列扶持困难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政策措施的落实。
出处 《山东劳动保障》 2009年第7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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