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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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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出资和管理的企业组织,忠诚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是企业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国家队"。在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应勇于担当振兴先锋,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起重要责任,率先促进经济总量跃升,为建设富裕吉林、和谐吉林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 高秀贵
出处 《吉林人大》 2009年第7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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