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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政协选派民主监督员拓宽履职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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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淮安市楚州区政协创新民主监督形式,结合实际制订了《关于选派政协委员担任职能部门民主监督员实施意见》,对民主监督员的条件、选派程序、职责、义务、工作方式以及组织管理工作都做出明确具体规定,由政协根据部分单位工作需要,通过协商决定受派单位的监督员人选。近日,向27个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统一选派了54名素质高、能力强的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民主监督员不仅要对单位、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优质服务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还要及时向政协报告工作情况。
作者 朱毅 徐洪亮
出处 《江苏政协》 2009年第9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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